产品介绍
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,进口商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,由银行加签并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。提货担保多用于信用证项下,且信用证要求全套货权单据。
产品特点
1.减少资金占压。利用银行信用先行提货销售,加快资金回笼,减少资金占压。
2.把握市场先机。帮助进口商在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、提货、转卖,从而利用有利行情抢占市场先机。
3.节约财务费用。帮助进口商及时提货,避免滞港费。
适用客户
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、货物早于单据达到的情况。
费率
提货担保金额的0.5‰,最低500元,按季收取,收取足额保证金者按最低标准收取。
办理流程
1.货物早于信用证或托收单据(含正本提单)到达,进口商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。
2.我行经审核后为进口商出具提货担保。
3.进口商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(或其它承运人)办理提货。
4.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到达后,进口商向我行办理付款赎单,然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(或其它承运人)换取先前出具的提货担保并交还我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