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对象
年满18周岁(含),且贷款期限加年龄不超过65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;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经营者、自然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、由自然人出资组成的合伙企业的主要合伙人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自然人股东。
申请人为法人的: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,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。
产品介绍
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实际资金需求,最高可给予借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100%的贷款额度,用于解决申请人的经营资金需求。
产品特点
1.额度更高,最高额度为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100%,充分盘活资产;
2.组合灵活,满足申请人一揽子资金需求。
3.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,法人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。
办理条件
1.个人具有经办行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合法居住证明,法人企业需依法设立,在经办行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;
2.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情况良好,现金流量稳定,经营期限原则上在一年(含)以上,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;
3.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